PPP:行稳方能致远
  • 时间 : 2018-03-03 15:25:39
  •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财政部近期公布的396个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名单,是从18个部委和几十个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1226个项目中严格评选出来的,涉及投资金额约7588亿元。至此,自2014年出炉第一批PPP示范名单以来,财政部向全社会交出了四份示范项目名单,一以贯之地将“守约、透明、公开”的市场原则落到实处。


在PPP推广之初的一次国际会议上,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广PPP模式,包括与世界银行、经合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合作,加强PPP项目的规范运作并防范风险。”从中透出的信号是规范实施、规范监管。


从财政部公布的四批示范名单看,首批PPP示范项目30个、总投资额1800亿元,涉及15个省份,数量虽不多,但“精选”良久;第二批PPP示范项目除去上海和西藏两地,其余省份全部上报了项目,数目超过了200个。从各级政府上报项目的积极性看,地方政府部门已经逐渐树立起对实施PPP的信心;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更是突飞猛进,数目多达516个,总投资金额11708亿元。项目的快速增加,除积极因素外,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些诸如融资、监管等问题的出现,引起了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从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看,项目数量不增反降,投资额也相应减少。数量增减的背后,体现的是“能进能出”的原则。2017年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对PPP项目的管理要求更加严格、规范。


而做到这些,公开透明不可或缺。为了防止PPP“为我所用”的现象发生,正确的引导至关重要。如期向社会公布示范项目、对于入选项目不按时推进实施的毫不姑息、对于不合规项目即便已经开始实施也毫不犹豫叫停,表明财政部要推行的是“真正的PPP”。那些不规范操作的PPP,自然被列为“伪PPP”。


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行为。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可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信息更加对称,合作更加密切。规范地实施PPP,从来就不存在最终由哪一方“兜底”的问题。但就此认为这有碍社会资本进入、为PPP融资“纠结”,甚至将问题上升到政府责任层面,就没能正确理解PPP。


必须承认,在PPP推广应用过程中,政府的监管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管理架构交叉有所重复、不同等原因,造成个别政策不一致等。即便如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只要是按照既定的政策推进也是行得通的。需要强调的是,“共担”“共得”等原则和方向始终是统一的,如果误读就不是政府要推动的PPP项目。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毅近日表示,推广应用PPP项目要坚持“穿透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一是坚持并强化对资本金的管理。任何投资项目、金融活动,要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再进行适度的融资,这是必须守住的底线。不能让政府的各种公共性基金作为资本金,更不要让社会资本用借款作为资本金。二是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信息透明是最好的规范,第四批示范项目的政策导向就比较明显,对于有经营性现金流,本身能产生使用者付费收益、不完全依赖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非纯市政道路类、百姓获得感相对间接的基建项目,比如旅游、健康、养老等需求集中的幸福产业项目,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戒急用忍,行稳致远”。一时的盛衰起伏并非至关重要,更何况这是一项全新的市场经济行为,“盛兴时能知所谦抑,衰微时能知所潜隐”,这才是PPP长远发展的根本。正如多位PPP专家评说的,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的出炉,更多的是为市场注入信心,同时释放出决策层对PPP将坚持走下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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