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6.1%。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稳投资是当前促进经济加速恢复的重要抓手,在疫情冲击下稳投资需深化投融资改革。他建议,推广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以促进经济复苏。
刘尚希分析称,我国的城市化率60%,按户籍人口计算还不到50%。城市化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文明程度提升的重要标志。我国城市化还有不小空间,经济发展的空间形态优化升级,离不开新老基建。传统的基建模式已经不适用新形势、新阶段和数字化变革的新要求,亟需打造新的投融资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有效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他通过调研发现,近年来河北固安、浙江嘉善、河南武陟等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简称“政社合作”)深度合作,探索将国外PPP与我国制度背景与治理体系相结合,产生了“国际PPP模式+中国创新=开发性政社合作”的创新实践,形成以提升区域价值的空间开发新业态,我们称之为“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
据介绍,与传统的基于单个项目的PPP模式不同,开发性政社合作是一种全新模式。具体做法是,基于片区整体的综合开发运营,社会资本方提供一体化的综合开发服务:包括着眼于产业开发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片区运营等,社会资本承担主要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责任,投资回报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量挂钩,形成了一体化的开发性新机制。
“这一模式以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激励相容,社会资本方承担开发性风险和主要运营管理责任,有很强的造血机能,可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并降低地方财政风险。”刘尚希说,实践证明,基于实践探索而产生的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避免传统开发模式资金、能力不足的约束,特别是在大力发展中心城市、都市圈的背景下具有强大生命力。实践这种新模式的地方,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经济社会发展长足进步,城市环境显著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为此,刘尚希建议,根据各地条件,鼓励采用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打造都市圈发展的新引擎。在政策上,将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作为一种特定类型,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政策,鼓励在都市圈外圈层,市场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引导地方政府更新理念,优先采用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进行区域开发和新旧基建。
同时,优化金融监管政策,提高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的可融资性。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资金参与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给与定向监管政策。探索开发性政社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如Reits)。
此外,还要出台行业规范,培育开发性的高能社会资本。鉴于开发性政社合作模式与传统单体项目政社合作模式具有重要差异,建议有关部门出台专门的行业规范文件,引导其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