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判断和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大论断,将财政的职能定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行全面部署。财政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宏观调控,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年来党领导财政工作取得辉煌成就
财政“蛋糕”越做越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速。2012-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1.73万亿元增长到20.25万亿元,年均增长6.9%,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全国财政支出规模逐年扩大。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的12.6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4.63万亿元,年均增长8.5%,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积极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有效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影响。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较好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大幅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科学安排政府债务规模,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实施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重大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大助企纾困政策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保重点、补短板。创新建立并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财力下沉,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强大财力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强对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深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运用税收等政策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着力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上。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决守牢粮食安全防线。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5.9%,推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统筹制度,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优抚等标准逐步提高。加大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支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11.7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0.25万亿元,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12.6万亿元增长到24.63万亿元。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改革“突破口”和“先行军”作用有效发挥。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基本稳定,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调整完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持续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逐步形成。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扎实推进资源、消费、环境税制等的改革,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的税收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推动完成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绩效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基本建立。
财政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建设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稳步推进财政立法工作,建立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库款运行和使用效率明显提高。构建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支持绿色、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形成涵盖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四大类资产的国有资产报告。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财政内控内审,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国际财经合作深入开展,有力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营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积极利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1+6”圆桌对话会、APEC等机制,加强多双边财经对话。倡议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推动成立新开发银行,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促进“一带一路”倡议走深走实。深化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等传统多双边开发机构合作,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自主将关税总水平从2010年的9.8%大幅降至7.4%,积极支持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党领导财政工作的主要经验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财政制度安排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涉及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一直以来,财政为我们党奠基立业、治国理政、当家理财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新征程上,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行动指南,必须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努力做大蛋糕,又努力把蛋糕分好,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征程上,财政部门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立足我国国情实际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紧紧围绕、主动适应。一直以来,财政部门准确领会把握我们党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经济规律,不断推进财政各项工作。新征程上,财政部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立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对内财政政策设计、制度安排以及对外财经工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改革创新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持续动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紧紧扭住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适应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税收、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等制度机制,有效地调动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新征程上,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激发和调动市场主体活力。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党领导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思想,也是预算收支安排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不论是资金宽裕的时期,还是资金紧张的时期,财政部门始终注重统筹收入与支出、需要与可能,努力把宝贵的财政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新征程上,财政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树牢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强化预算管理,做到有保有压,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方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干事创业、改革发展既要主动进取,又要尊重客观规律。一直以来,财政部门秉持这一方法,千方百计保障好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同时从实际出发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不提过高目标,不搞过头保障。新征程上,财政部门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国之大局、国之大要、国之大事、国之大计落实落地。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确保财政可持续。
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继往开来、锐意进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