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聚焦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等七大领域,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撬动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高效率、低成本倾斜流入农业农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通知》明确了7个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分别是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
其中,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方面,支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大豆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支持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立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中心。支持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通知》提出,强化资金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倾斜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联动,形成投资合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国家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要建立项目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授信审批;要健全更加符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特点的信贷统计和管理制度,提升审批和资金投放效率。
同时,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作,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抓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作为基础产业,农业直接、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农业稳则经济稳。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有助于提高农业发展能力,提升农业产品附加值。我国约有7亿多农业农村人口,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扶持力度不仅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更能拉动农村内需,意义重大。”中国农业大学智慧电商研究院院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郭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