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利好政策助推民营资本参与PPP结出“繁花硕果”
  • 时间 : 2018-11-07 14:20:51
  • 来源 :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政策颁布一年来,利好传导效应愈发凸显,民营资本参与全省PPP项目愈发踊跃,PPP高质量发展形势愈发喜人。


一、出台鼓励政策,为民营资本“撑腰鼓劲”。《意见》明确,所有PPP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有相关的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的内容表述。PPP领域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严禁排斥、限制或歧视民营资本参与。各地不得在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项目采购文件中对民营资本设置任何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对民营资本设置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应予以纠正,否则不得进入采购程序。对纯民营资本或由民营资本牵头的联合体参与PPP项目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减按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1%交纳,在采购评审时依法给予加分或减价鼓励。


二、管理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暖风劲吹”。2018年,省财政厅陆续出台若干PPP管理政策,为民营资本参与江苏PPP项目进一步明确路径。出台《江苏省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明确项目入库要求和审核流程,为民营资本参与江苏PPP树立“航标”。出台《江苏省PPP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江苏省PPP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规则》,省级试点项目必须通过多领域专家质询论证、复核两道关方可进入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程序,民营资本参与更加安心放心。出台《江苏省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民营企业参与的PPP试点示范项目,奖补资金在原有标准上上浮10%。拟定并即将出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和《进一步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的意见》,保护政企双方合法权益,加强项目信息对称管理,给与民营企业更多的信心保障。


三、政策出台一年来民营资本参与PPP硕果累累。《意见》出台一年来,共有81个PPP项目落地实施,其中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科技城、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环卫保洁项目、盱眙龙虾小镇、扬中水环境综合整治、宜兴市丁山养护院等30个PPP项目由民营资本中标担任社会资本方,涉及城镇综合开发、生态环保、养老、医疗、文化、旅游和教育等领域,项目总投资446.87亿元,民营企业中标率37%。碧水源、铁汉生态、中国天楹、丰盛集团、中南集团、龙元建设等具备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联合体)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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