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厅长朱斌:见证改革巨变 绘制锦绣画卷
  • 时间 : 2018-12-19 14:31:34
  • 来源 : 中国财政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实行改革开放的路线。四十年来,改革开放不仅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更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40载栉风沐雨,生养在红土地上的江西财政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砥砺奋进,绘制了一幅锦绣灿烂的江西财政改革发展画卷。


这40年,江西财政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壮大财政规模,财政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收入总量显著提升。1978年,江西省财政收入仅为12.2亿元;到1993年达到65.7亿元,年均增长11.9%。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增长步入快车道,1995年首次突破100亿元,2010年突破1000亿元,2017年达到3447.7亿元,在全国各省排位逐步前移到17位,期间年均增长17.3%。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从1994年的9.3%提升到2017年的16.6%。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壮大,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994年的49.3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2246.9亿元。


◆——收入质量显著提升。税制逐渐完善,税收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全省税收收入1978年仅为8281万元,2017年达到2715.6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8.8%。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将原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省非税收入从1978年的600多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732.1亿元。



◆——市县实力显著提升。改革开放初,市县财政规模偏小、实力较弱,比如,1980年全省最强的南昌市财政总收入仅为3.4亿元,大部分县级财政收入在数百万元左右。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市县财政实力显著增强。2014年,11个设区市财政总收入全部跨越100亿元台阶。2007年100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全部跨越1亿元、2013年全部跨越5亿元。2017年,全省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848.5亿元,占全省的82.6%。

     

这40年,江西财政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


◆——支出规模增长迅速。1978年,全省财政支出16.27亿元,1995年突破100亿元,2008年突破1000亿元,2012年突破3000亿元,2017年突破5000亿元达到5111.5亿元,年均增长15.9%。全省财政支出占全国比重不断提高,由1994年1.59%提高到2016年的2.46%。支出总量在全国排位逐年前移,2011年—2016年从第20位移至第14位。人均财政支出增速较快,1994年全省人均支出231元,2017年达到11060元,年均增长18.4%。



◆——民生保障不断改善。在全省财力依然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新增财力实现向困难群众、向基层、向农村、向社会事业等“四个倾斜”,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系统实施了民生工程,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2013年至2018年,共筹集财政性资金6700亿元,补齐民生短板,解决了一批群众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实事、难事,财政改革发展红利更多地惠及千家万户。比如,1978年,全省的医疗卫生投入仅为8015万元,2017年,全省医疗卫生的投入已达492.6亿元,年均增长达17.4%;2017年,全省义务教育财政支出达470.8亿元,是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时的6.8倍。1978年,全省支援农业、文教、抚恤和社会救济等方面支出占整个支出比重33%,2017年,全省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78.9%。


◆——支持发展更趋有效。在资源配置上,更加注重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改变财政直接“发钱”模式,转为综合运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如,2008年,组建省资产集团,支持全省污水处理设施、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等重大公益事业建设。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2013年、2014年起,先后推出“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大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17年,“两通”累计发放贷款1825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10万户次。设立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推广运用PPP模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江西发展。同时,注重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中央和全省统一部署,着力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2016年、2017年全省减免税费1500多亿元。

    

这40年,江西财政大力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全省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转折性变革。


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原包干体制确定的地方上解和中央补助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对财政收入增量分配重新进行调整,采取“三分一返”的形式,即:分支出、分收入、分设税务机构、实行税收返还。1998年,“公共财政”被确定为财政改革的整体目标,财政分配由传统体制下以城市、国有经济和生产建设分配为主,向统筹城乡、兼顾国有非国有和突出公共性分配转变,公共财政的框架基本建成。在这期间,省财政多次通过体制调整,向市县放权让利。2003年,按照“微调体制,重在机制,增强活力”的原则,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通过省级让利,极大调动了省市县乡和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2005年,选择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试点;2007年,新增纳入38个转移支付县(市);2009年全面铺开。2017年,实施新一轮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改革,将原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办法,调整为按主体税种比例分享的规范办法。通过改革,在保障市县既有财力基础上,理顺了省以下财政体制,建立起规范统一、明晰简便、易于操作的收入划分体系。2017年,县级可用财力占全省的70.2%,比重为全国第一。



这40年,江西财政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核心,统筹推进税制改革、依法理财、简政放权等三大轴心,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实现渐进式目标。


◆——预算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00年,江西省推出以部门预算改革为核心的公共预算制度改革,把预算编制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到2010年,全省全面建立起自上而下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2015年,江西省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促进财政收入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化,全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会同部门滚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增强财政前瞻性。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2009年覆盖省本级,2010年覆盖省市县,2012年,又在全国率先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省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改革目标,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纵向一体化全覆盖。


◆——税制改革致力减轻负担。紧跟中央税制改革步伐,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全省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成果。2002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农民人均合同内减负2.5元,合同外的收费减负33元,2005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江西人民交了几千年的“皇粮”寿终正寝,成为历史。2002年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7年,启动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试点;2008年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2009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特别是2013年开始,全省启动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2016年后在全省全面推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同时,落实“清费正税”,先后实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契税税率;推开资源税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并从2018年开始实施环境保护税。


◆——简政放权释放更多红利。推进“放管服”财政改革,主动“自我革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水平。多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瘦身”,主动取消多项审批事项,至2018年,省财政厅仅保留了2项行政许可事项。从2013年起,开始推进行政性收费项目清理和规范,2016年,全省共取消77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7年,再取消5项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企收费4项,实现省级立项涉企“零收费”。至2018年,全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16年的103项减少至5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16年的72项减少至30项,且全部为中央设立的收费项目。推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省级财政专项由2015年的332项清理归并为39项,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省级专项资金实行“两个一般不”管理,即: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电子化,简化采购流程,实现服务对象办理政府采购“零次跑”。特别是创新政府采购模式,在省本级政府采购推行“网上购物”模式,实现采购人、监管部门、供应商等多方共赢的新格局。2017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149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91亿元。


◆——依法理财增强管理动力。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会计法,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实效性大大增强。加强地方财政法制建设,2015年、2016年,先后颁布实施《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财政收入征管更加有法可依。制定《江西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配套的多个风险内控办法,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约束权力运行,防范权力风险。稳步推进“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账户资金运行管理”“国库动态监控”和“财政资金监管”三大系统,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制定厅本级贯彻实施意见基础上,出台全省性的会议、出差、因公临时出国等系列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国较早完成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率先在全国建设财政资金运行动态监控体系和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对“三公”经费实行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在线预警。逐步实施绩效评价和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运行机制,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行稳致远。在全国率先建设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预算评审规模、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收支脱钩、公务卡、政府购买服务、惠农补贴“一卡通”、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公务用车制度等重大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平稳过渡、取得实效,进一步促进财政规范管理、安全运行。


  

立足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信念必须坚如磐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方向必须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必须坚持不懈。要深刻总结40年财政改革的经验,清醒看待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征程中的挑战与困难,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担负起新时代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新使命。站在新起点谋划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要突出关键、扭住重点,紧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着力打造“六个财政”。


◆——着力打造创新财政、创造财政。围绕推动江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战略重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聚力增效,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城市发展、乡村振兴,支持打造“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创新财政举措,着力支持扩大开放和文化强省。加强财源建设,培育壮大后续财源,创造新增长点、新增长极、新发展引擎。积极运作政府引导基金,推进PPP模式运用,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发展新业态上发挥财政的更大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改革,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着力打造精明财政、精准财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提高财政调控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财政支出审核把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切实提高资金运行使用的效率、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积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支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以更高的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大力统筹整合地方资金,盘活资产、资本存量,集中财力办大事。依法依纪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做实做优财税数据,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着力打造公正财政、廉政财政。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原则,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抓好民生工程督查调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精心谋划民生工作,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化、工程化管理,进一步突出民生普惠性要求,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推进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保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坚定不移推进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等“五型”财政机关建设,进一步激励全省财政干部更加担当作为,建设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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