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为拓宽旅游业融资渠道,辽宁省本级财政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全省旅游业发展。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专项资金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我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使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操作的模式,同时鼓励采用PPP等创新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旅游发展投入机制。
据介绍,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将支持旅游发展先进市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办省级旅游特色活动;支持新晋国家5A级景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市级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在此过程中,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指标考核排名首位的市、成功创建国家5A级的景区、市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考核达标市予以奖励。
该专项资金还将支持重点旅游项目提质升级。通过贷款贴息的方式,对重大旅游项目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旅游新业态项目、濒危或遭到严重破坏的人文及自然旅游资源建设和保护项目、乡村旅游项目和“旅游扶贫”项目等重点旅游项目年度内发生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
此外,该专项资金也将支持旅游市场拓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积极引入游客成绩突出的旅游企业给予奖励,重点奖励省内年度接待总量突出、增量较大的旅游企业;支持省级“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支持省级公共旅游形象推广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