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
● 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
● 选取石家庄、廊坊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 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加快破解制约全省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的体制机制障碍,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充分落实京津冀口岸过境免签政策,加大出入境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积极谋划京津冀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支持房车自驾车营地建设,把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标识纳入公共交通标识体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支持实体书店建成复合式文化场所。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健康体检等服务载体。进一步放宽养老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加快制订和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逐步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
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选取石家庄、廊坊市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开展相关工作。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全面推动市区公交电动化;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城市停车场和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增加停车位供给。积极探索各类共享出行模式,建立绿色、节约、社会化的出行消费体系。积极发挥绿色商场在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方面的示范作用。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积极部署第四代移动通信(4G)演进技术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商用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提升城镇居民跨境消费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现有商业街、步行街提档升级。引导居民社区商业网点增加服务内容。鼓励传统零售企业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转变。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覆盖,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和品牌连锁机构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商贸服务中心。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将“同线同标同质”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加快制造业标准化进程。到2020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3.5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消费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
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依托全省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归集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完善奖惩机制,积极打造“诚信河北”亮丽名片。
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完善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的税收支持措施,落实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加快消费信贷产品创新。
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研究建立反映服务性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制度。加大跨境、跨区域消费的统计监测力度。加快建立反映全省消费动态的大数据平台,实时全面掌握消费动态,增强分析预测、消费预警和政策响应能力。(记者 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