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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1)投资目标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依法严格履行合同,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中国政企合作基金充分发挥“引导、规范、增信”作用,时刻不忘“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的使命。在引领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同时,中国政企合作基金还肩负着培育市场、为我国PPP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


(2)投资范围

经依法登记,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3)合作条件

履行决策程序之前,须列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或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获得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优先支持和服务涉及“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雄安新区建设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振兴东北、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或倡议相关的PPP项目。

优先支持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康、养老、文化、科技、教育、旅游、体育、农业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PPP项目。

优先支持化解存量债务项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及财政部示范项目,有重大政治、社会意义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4)投资要素

投资额度。基金以各种方式对项目投资的总额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同时股权投资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30%。

投资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不含建设期)。

投后管理。根据协议或合同要求,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

投资回报。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区域平均融资成本、当地政府财力及负债情况、项目所属行业、各合作方综合情况、项目投资风险、责权利分担机制等,确定合理的预期投资回报。

退出方式。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可采取如下方式退出:根据项目公司股东商定的减资计划收回投资本金;通过项目公司清算退出;通过项目公司IPO或项目公司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退出;股东间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基金份额的转让或赎回等。


(5)基金优势

中国政企合作基金被国务院定位为“引导基金”,在所投资的PPP项目中起到“引导、规范、增信、增效”的作用,政策定位高,发展空间广阔。

主要优势

增信作用强。作为唯一的国家级PPP基金,中国政企合作基金的参与能有效增强项目相关方对项目成功实施的信心,引导各参与方规范运作、重诺守信,降低项目综合财务成本及项目相关方的违约风险。

投资期限长。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投资期限可以覆盖项目的“建设期+运营期”,最长可以达到“建设期+30”年。

规范运作,合作模式灵活。推动建立合理的项目收益分配及退出机制 ,倡导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既可以股权方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资本金,也可通过项目基金股东借款等方式实现股权或债权投资。

投资决策高效。人员精干、管理扁平,决策高效。

管理团队专业。基金管理团队主要来自中央部委、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及施工企业等,具备较高的PPP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PPP项目投融资及管理经验,能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资源整合能力强。股东单位实力雄厚,资源丰富,可有效发挥强大协同优势,与各级政府部门、社会资本、PPP领域咨询机构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能力为项目发起方整合咨询、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等相关资源,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有效加快PPP项目落地速度。